雨湖融媒4月22日讯(通讯员 廖继钰)近日,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(综合审判庭)公开审理原告小海(化名)不服某派出所罚款案,经过庭审释法说理,小海当庭认错并主动撤诉,一起因网络游戏争执引发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。
游戏口角后“短信轰炸”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
2025年5月31日,在校大学生小海在网游中与玩家“大山”发生言语争执。对方告知了手机号码,小海为发泄不满,在多个网络平台反复发起登录操作,导致该手机号6天内收到240余条验证码短信,严重影响了大山的正常生活。
大山报案后,派出所通过IP溯源锁定小海,依法传唤。小海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,派出所对其从轻处以罚款200元。小海对处罚决定不服,认为是对方挑衅在先、自己处罚过重,向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法官当庭释法 当事人认错撤诉
庭审中,小海最初仍坚持辩解称“是对方先言语攻击,自己只是情绪激动才做出不当行为”,但对派出所提交的短信记录、IP溯源记录、本人签字的询问笔录等完整证据链无法提出反证。
主审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,小海正值毕业求职期,因求职屡屡受挫情绪积压,才会因游戏争执冲动做出违法行为,如果直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,可能会进一步加重他对规则的抵触情绪。法官当庭向小海释明:对方的辱骂不能成为违法骚扰的正当理由,情绪失控也不是免责借口;警方正是考虑到其为在校学生、危害后果较轻等情节,才在法定裁量范围内作出了最轻的罚款处罚,未采取行政拘留措施。法官同时告知,主动承担责任不是“认输”,而是建立正确行为边界、真正走向成熟的开始。
经过法官耐心劝解,小海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,并当庭认错:“我以为发出去的是怨气,结果既伤害了别人,也耽误了自己的时间,我现在知道错了。”随后当庭提交了撤诉申请,派出所也表示尊重小海的选择,法庭依法准许其撤诉。
法官提醒: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
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,行政审判不仅要依法裁判,更要实质化解官民争议。在刚性的规则中融入对当事人的体察,既维护法律严肃性,也给年轻人改正的机会。法官提醒:网络矛盾应理性沟通解决,切勿以违法手段报复,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责编:易阳思
来源:雨湖区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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